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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增值税结转会计分录怎么做
一般纳税人,期末增值税结转会计分录,举例说明如下(假定下列例子均是独立的,并且无期初余额):
①、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100 万元,进项税额为 80 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②、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100 万元,进项税额为 101 万元,则月末不需编制会计分录,此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 户有借方余额 l 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③、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100 万元,进项税额为 80 万元,已交税金 30 万元(当月交纳当月增值税在已交税金明细科目核算),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
④、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100 万元,进项税额为 120 万元,已交税金 30 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0
注意:转出多交增值税只能在本期已交税金范围内转回,此题转出多交的增值税只有 30 万元,而不是 50 万元,借方与贷方的差额 20 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扩展文件; 《会计资料大全》
结转未交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结转未交增值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一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一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一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一减免税额,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一转出未交增值税等。
一、一般纳税人需要缴纳哪些税?
1、增值税
按照销售收入的17%、4%来缴纳增值税;
2、城建税
按照缴纳增值税的7%来缴纳;
3、教育费附加
按照缴纳的增值税的3%来缴纳;
4、印花税
如果是购销合同,则按照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如果是帐本,则按照每本5元来缴纳;
5、发放工资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来缴纳
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如何做结转?
1、一般纳税人应当在月末时,将当月所有进项、进项转出、销项税额转至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科目中,相应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2、再将上月缴纳的税金也转至未交增值税中,分录如下所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3、当月缴纳当月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期末增值税结转会计分录怎么做?
1、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
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2、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3、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时: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扩展资料:
增值税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基于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理论上包括农业各个产业领域(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和商业服务业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与消费各个环节。
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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